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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狂犬病的扫盲——WHO(世界卫生组织)对狂犬病的建议

[日期:2009-11-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针对狂犬病的扫盲——WHO(世界卫生组织)对狂犬病的建议

按照WHO建议:如果是一级暴露(体表咬、划伤等),不作任何治疗;如果是二级暴露,注射狂犬疫苗;如果是三级,注射狂犬疫苗加免疫血清。同时,观察狗或猫10天。如果狗猫依旧健康。治疗可以终止。这时,狂犬疫苗已经打到第三支(Day 037)。可作为未来咬伤的暴露前预防(好处是,再次咬伤,就不用再打价格昂贵的血清了)

 

WHO有一个理论很清晰:如果你曾被狗或者猫咬伤了,而狗或猫在你咬伤后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咬你的狗或者猫在咬你的时候,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你当然也不会得狂犬病死去。

 

遗憾的是,这条在国际上通用的国际狂犬病标准。在中国却被任意误解,造成健康犬(猫)也携带病毒的歪理学说。媒体也进行大肆渲染,造成全国性的对狂犬病恐慌。

 

 

 

为什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董关木的说法是错误的??请看证据:

 

这个回答明显是有问题,泰国的一位世界著名的兽学博士面对同样的咨询答复是,根据WHO的调查,中国和泰国的情况是一致的。同样,在WHO的暴露后(伤口处理)建议中,也没有提到要区分是不是高发区。博士的结论是通过实验室证实和长达二十几年的观察得来的(1985-2005)

 

质疑“健康猫狗不携带狂犬病病毒”以及“如果你在被狗咬伤后,狗在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猫狗在咬你的时候体内是不含狂犬病毒的”两个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明确标明并已经在其他国家广泛实践的理论和实践,包括非疫区的欧美和疫区的泰国和印度尼西亚,非洲等国,本身就是荒谬的。(请查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可找到相关资料)

 

难道世界上别的国家的人不怕死吗?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若不然,肯定有许多人由于放弃治疗,死于狂犬病,要找WHO打官司了。国外的医疗制度之严格,大家都是知道的。

 

当然,目前我国狂犬病中国卫生部与CDC不负责,默许有关部门贩卖狂犬病疫苗获得暴利。

 

确实处于上升时期,由于好多医生对10天观察期不好掌握,不宜采用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断然决绝10天观察期的合理性,是非常粗暴和不负责任的。

 

而且,董关木还是确定我国健康犬不带病毒的三位科学家之一(其余两位是张永振和俞永新)

 

 

(世界卫生组织从没有发现一例健康猫携带病毒的例子)。(可以查他们的言论,他们也是承认健康狗猫是不带毒的)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卫生部和中国CDC故意不正面澄清健康犬、猫不携带带狂犬病毒的问题,任由一些所谓专家、专业人员,纵容、刻意夸大狂犬病危害,不从实际出发,随意说狂犬病例子不仅仅是一种对科学不认真的态度,更是对有关机构贩卖狂犬病预苗获取不法暴利的默许。

 

中国卫生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出来正面澄清为什么在我国,健康犬带毒,这样的极端个案在医生护士人员口中却成了常见,普遍?真有那么高数目的健康带毒犬?这个有疑问么?能确定么?缺乏任何依据,比如详细的记录调查,实验室证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国家CDC发言人凭什么信口开河说“中国健康犬带毒普遍,WHO10天观察期不适合中国”?是散播谣言制造恐慌还是渎职?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那么公布出来,上报WHO,重新改写狂犬病预防方面的内容(结果是10观察期将废除),为什么至今中国没有一个人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证据呢?

 

无论是对于学术,还是消除公众的恐慌问题上,健康犬带毒将是一个很重要很严肃的问题。一个国家的CDC不因该如此草率的把没有证据的结论当作权威公布。被国内教材引用,被媒体不断渲染,造成犬伤患者的心理负担,也是非常大的损害。

一个国家的权威部门,对待一个如此严肃重要的问题的时候,完全应该早日彻底调查清楚,做出正确的权威的结论。该消除的恐慌因该消除(如果健康犬带毒没有狂犬病控制上的意义),该警惕的情况因该引起警惕(如果真有高发的普遍的在中国存在健康犬带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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